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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市水务局关于珠海市政污泥处置情况简报

褐煤烘干机 环保检测小马 2022-11-25 09:16:31 73761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珠海市市政污泥出路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主城区山城污泥处置基本情况

由珠海市伟力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力高公司”)负责运营的BOT项目北区山城污泥处置中心于2010年建成投产,承担着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2016年12月24日,伟力高公司因市环保局下达的停产通知向我局提交了北区污泥处置中心停产报告。经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议协调研究同意,我局会同市水控集团迅速启动主城区污泥应急外运处置工作,由水控集团负责委托,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同时要求水控集团完成伟力高公司的收购工作后马上恢复生产。

2017年1月18日,水控集团在完成收购、接收伟力高公司后,我局会同水控集团积极与市环保局固废中心、高新区环保局进行沟通。水控集团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解决污泥处理工艺中的臭气无组织排放、废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北区污泥处置中心(150吨/日)达标改造已经完工并投入运营。市政山城污泥干化、污泥处置、铝型材污泥减量及资源化、山城煤泥资源化、钢渣综合处理及利用等,山城中科领向在相关领域已取得核心创新技术8项,获得专利18项。欢迎广大企业、政府咨询13323933290马经理。 

珠海现有的北区污泥处置中心在一定时期内尚不能全部接纳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将有部分污泥需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因此我局开展了《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70309〕-7173号)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本项目污泥外运处置首先须满足中标排名位的中标人(投标单价报价更低的中标人)的接收污泥处置规模,如有多余须外运处置的污泥量时将安排给中标排名第二位的中标人,满足中标排名位及第二位中标人的接收污泥处置规模后,仍有多余须外运处置的污泥量时将安排给中标排名第三位的中标人,依次类推。中标人为珠海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人为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珠海市粤隆运输有限公司),第三中标人为台山市三顺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第四中标人为湛江市湛茂非金属废料加工处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湛江市麻章区三贝运输有限公司),第五中标人为阳春市丰园污泥处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珠海市彪峰实业有限公司),我局已与五家中标单位分别签订了《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合同书》。

二、西部污泥处置中心(600吨/日)推进情况

我局已委托水控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海宜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西部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立项、环评、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完成PPP咨询招标,编制完成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根据《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关于中信生态产业园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建设模式的请示》(办文编号:PX20174501)意见,同意西部污泥处置中心按PPP模式推进,并请市财政安排相关前期费用,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加快项目审批流程。我局将按照PPP模式加快推进西部污泥处置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让有核心技术和资金实力的污泥处置企业参与西部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的建设。 

三、关于让已经通过环评和取得相关资质的本土污泥处置企业获得特许经营权问题

因北区污泥处置中心(150吨/日)已获得我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特许经营权,我市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相关条款优先满足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污泥处置需求。若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无法处置超额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我局将按照与《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五家中标单位签订的《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委托外运处置。已经通过环评和取得相关资质的本土污泥处置企业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西部污泥处置中心的建设。 

《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70309〕-7173号)于2017年06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珠海市东部城区污泥外运项目》将于近期合同到期,因我市北区污泥处置中心在一定时期内尚不能全部接纳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将有部分污泥需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置,我局拟于近期就继续实施污泥外运项目请示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开展污泥外运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已经通过环评和取得相关资质的本土污泥处置企业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与污泥外运项目的投标工作。 

目前,香洲主城区部分污泥在伟力高公司处理。由于近期受强降雨天气影响,该公司处置后的污泥(由污水厂出厂含水率80%脱水至50%左右)堆放在厂房,无法运往珠海电厂参烧,造成污泥处理能力大幅降低,仅30-50吨/日,远不能满足现有主城区生活污水厂产生的污泥。从5月1日起,香洲厂、北区厂内已堆放了大量污泥(二厂日均产泥量约为80-90吨/日),严重影响污水厂的正常运营。我局于5月9日向市政府上报《关于香洲污水厂、北区污水厂临时污泥处置问题的请示》(珠水〔2019〕66号),请示市政府将香洲厂、北区厂污泥由珠海科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临时处置,以确保香洲厂、北区厂的正常运行。香洲厂和北区厂已于近期将伟力高公司无法接收的部分脱水污泥运至珠海科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水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珠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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